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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

为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扎实推进“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迎评促建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演练、检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学校实现四个战略发展建成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保驾护航。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

三、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宣传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

具体要求:各单位要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宣传栏、橱窗、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或摆放以宣传“安全月”为内容的横幅或告示牌,积极营造“安全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开展一次安全主题班会、或专题安全讲座,不断强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通过剖析事故案例,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完成时间:5月底前

(二)积极开展学生安全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

活动安排:

1.南通大学首届“安全教育我来讲”授课比赛(详见附件1): 初赛(5月10日)、决赛(5月24日)。

2.南通大学“校园安全温馨提示牌”创意设计比赛(详见附件2):5月20日前完成。

3.2017年学生宿舍安全自查活动(详见附件3):5月20日前完成。

(三)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灭火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

具体要求: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的组织、宣传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相关学生宿舍、楼道的准备以及演练现场的疏散引导等工作;保卫处负责联系消防中队,并做好活动现场横幅、烟雾弹、扩音喇叭等物品的准备。具体活动预案由责任单位另行协商。

活动时间:5月21日下午(初定)、地点:启秀校区

(四)进一步做好专项安全整治

1.校园不良网贷专项教育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各学院

具体要求:继续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校园不良网贷的排摸工作;各学院要与每一位学生签订校园贷风险告知书,确保人人知晓;保卫处举办防范不良网贷安全知识宣传展,并邀请公安机关来校进行专题讲座。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2.店面房安全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

具体要求:检查店面房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及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店面房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加强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

完成时间:5月25日前

3.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单位:基建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

具体要求: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区域是否进行了封闭管理、电源箱是否按行业安全标准配置、安全标志牌挂设、文明施工情况、各种防护栏杆、水平拉索、安全网空洞盖板和消防设施等防护措施的设置是否齐全有效;使用中的机械是否定期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记录是否齐全;检查施工单位所属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全员安全交底;施工单位是否按交底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

4.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各学院

具体要求: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的水、电、气、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管理、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整改,对自身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

各单位对自己管辖的设施、设备及办公场所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完成时间:各单位自查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校安全大检查在5月31日前完成。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安全月”专题会议,制定“安全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要将“安全月”活动作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力求做到普及安全知识与提升防范能力相结合、加强安全教育与提升应急能力相结合、落实综治举措与促进本单位发展相结合。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抓住“安全月”活动的契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安全管理。在开展活动的同时,注重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落实安全”的活动氛围。

(三)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特色与实际,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职责,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有序开展、全面落实”的安全工作局面。

(四)认真总结,表彰先进

为总结和巩固本次活动成果,各单位要对“安全月”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建好台账。各种活动的资料要详实,包括相关文件、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新闻稿、活动总结等。活动结束后将纸质台账,于6月5日前送保卫处管理科(主校区综合楼503室),电子档材料发保卫处邮箱。学校将组织评比,届时将评选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保卫处联系人:霍中成、苏晓香;联系电话:85012114;电子信箱:bwc@ntu.edu.cn。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首届“安全教育我来讲”授课比赛安排.docx

附件2-南通大学“校园安全温馨提示牌”创意设计比赛安排.doc

附件3-南通大学2017年学生宿舍自查活动安排.docx

保卫处

南通大学“平安校园”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