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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安全行车的提示

各学院(系、室)、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最近一个月,主校区校园内发生几起电动车之间、汽车与电动车之间的交通碰擦事故及汽车撞树的单方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经分析,主要是车主驾驶汽车或电动车速度过快、注意力不集中、电动车违规逆行等原因引发事故。针对目前交通状况,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各学院、部门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校园道路行人优先。上下班(课)高峰期车辆、行人拥挤,汽车、电动车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自行车。

三、强化安全意识,保持驾车时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开车时不接打手机、不浏览网页等。

四、各类车辆使用前应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是刹车系统正常。

五、超大功率的电动摩托车(电摩)属于违规车辆,安全隐患大,不得上路行驶;电动车不得违规带人、不得逆向行驶。

六、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15996555110。

保卫处

2017年5月26日